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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共享经济”吸金102亿,“鑫圆系”崩盘再次警示:共享经济、区块链等新词极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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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8 18: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发:8月3日《新华每日电讯》调查·观察周刊

作者: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吴光于、胡旭

“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杨志伟先生没什么可牛的,只不过是在国务院相关部门办公室正式接受了任命而已!他所负责的中国共享经济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上方悬挂的是国徽而已!他的志向是精准帮扶1000万人而已!”

去年年底,四川内江40岁的黄利华第一次听朋友讲到“国家共享经济平台”的营销返利模式后,细心的她上网搜索到以上信息。平台创始人杨志伟与商界大佬们的一张张合影、网上铺天盖地的宣传,让她忽然觉得一扇财富的大门向自己打开了,今年1月10日,她向指定账户转了11700元。

根据网上宣传的返利模式,黄利华的这笔投入,每天能返利万分之六,并且还能定期提现。“至于具体是什么项目不清楚,只知道能赚钱。”

然而,她并没有等到提现的这一天,“钱刚打过去十来天就听说公司的头儿被抓了。”如今,她接受了现实——投资打了水漂,看上去很牛的杨志伟,其实是个骗子。


被警方扣押的部分涉案车辆。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私挂国徽充门面

杨志伟扯了一张多大的“虎皮”?

杨志伟频繁现身各类论坛、会议,一方面“兜售”自己关于共享经济的“高论”,另一方面寻机“蹭照”,被其“蹭照”的不乏来自国内外的众多业界“大佬”

两年前,杨志伟的名字还并不为公众所知。2016年,随着“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中国共享经济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横空出世,杨志伟成了红极一时的“共享经济领军人物”。

他声称,总部位于成都的“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是中国唯一一个国家级的消费增值平台,其建设方案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调研和编制,授权“中国共享经济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并由他本人担任董事长。

为了显示“交易示范中心”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杨志伟专门跑到北京有关部委门口,通过各种途径与有关领导合影。他还在成都举行“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启动仪式、授牌仪式,成立所谓的“战略指导委员会”并颁发聘书。

更为夸张的是,位于成都高新区通威大厦内的办公地点,前台还挂起了一个大大的国徽,冒充“国字号”背景。

杨志伟和团队还深谙宣传之道。一方面,他在一些媒体上频频露脸,以共享经济业界专家身份发表观点;另一方面,“共享经济平台”有专门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自媒体平台账号,及时报道、转载杨志伟的新闻。

他还频繁现身各类论坛、会议,一方面“兜售”自己关于共享经济的“高论”,另一方面寻机“蹭照”,被其“蹭照”的不乏国内外的众多业界“大佬”。

这些“凑热闹”的照片在宣传中被描述为“亲密交流”,一些模糊抓拍的照片被描述为“亲切合影”。

浏览这些宣传共享经济平台的文章和视频可以发现,内容不外乎三类:一是解释“共享经济”是国家战略;二是塑造杨志伟的共享经济引领者地位;三是介绍运作模式号召大家加入平台。材料中大量引用领导人讲话、政策文件和经济学术语,逻辑和概念相当“唬人”。

此外,2016年以来,杨志伟还以“国家共享经济平台”名义,在全国多个城市举办“共享经济大会”“共享经济论坛”“共享经济发布会”“共享经济招商会”等活动,并举办了多场“共享经济演唱会”全国巡演,其中不乏知名主持人和娱乐明星为他“站台”,进一步印证了他的“强大实力”。

通过这样的多维打造,杨志伟名声越来越响,拥戴者遍布全国乃至海外。而他一手操刀的“国家共享经济平台”也迅猛发展,相继成立起房产、建材、装修、矿产、加油卡、珠宝、粮油、酒业等30条产业链的产业中心,并以“消费返利”模式广泛开展业务。

然而,就在今年1月22日,四川省眉山警方发布消息称,杨志伟等人因涉嫌非法组织、领导传销,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就在众声哗然时,还有“国家共享经济平台”工作人员在各大微信群、QQ群里“辟谣”。

“期盼杨董早日发声,重振共享雄风,提振会员信心。”在杨志伟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两周以后,仍有不少“共享家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声支持他,并“期待国家共享经济平台平安归来,重新起航!”


1月22日,警方在杨志伟家中固定部分证据。

剥开层层套路

“消费返利”实为“庞氏骗局”

平台称,其盈利来源主要有银行利息、销售利润、资本投资,以及南海9万亿吨页岩油开采权、雅安储备价值9000亿的汉白玉开采权……

“国家共享经济平台”如何运作?杨志伟首先从理论上做了铺垫:共享经济即共享资源、共享财富,提高资源利用率,并从中获得回报。企业赢利可按不同层次和不同比例分享给消费商和推动消费的推广者,消费转化为投资、投资成为资本,都参与市场分配。这套看似富有逻辑的理论的实现,就是所谓的“消费返利”。

过去两年,杨志伟以四川鑫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平台及其所属各地分支机构为枢纽,拉拢全国各地上百名区域骨干,在全国范围以“兴鑫圆”“金鑫圆”“中联鑫圆”等字号大量注册空壳公司,成立线上消费返利的“共享商城”。

在这个“国家共享经济平台”上,会员所有消费只需投入11.7%的钱就可以享受消费额100%的积分返还(或称分红),1个积分等于1元人民币,返还规则为:每天按照消费金额的万分之六进行积分返还,通过约4年半时间全额返回。

例如,会员通过平台认购一套100万元的房产,只需向平台投资11.7万元,则每天返还100万元的万分之六即600个积分,每个月1.8万个积分,约4年半的时间就可返还100万个积分。过程中积分只要满100个就可提现。相当于4年半的收益为8.547倍。

而这只是静态收益,会员如果推荐他人加入还可获得5%的“直推奖”和2%的“间接奖”,相当于动态收益,进而形成了三级分销的“太阳线型”模式。同时,平台在全国各地实行产业链和区域并行的代理制度,截至案发,平台已经发展了30个产业中心。“每个产业中心就相当于一个运营商,要拿经营权就要交600万元的门槛费。拿到产业中心运营权后,又继续找区域代理、大区代理、省级代理、市级代理、区县代理,按代理级别收取数十万元不等的代理费,并实行会员发展奖励。”负责侦办本案的眉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刘辉说。

如此高额的返还收益从哪里来?平台称,其盈利来源主要有银行利息、商城广告费、销售利润、代理费、股权、会员费、品牌价值、公司上市、资本运作收益、积分交易、实体造血、中联影视IMAX广场、资本投资,以及南海9万亿吨页岩油开采权、雅安储备价值9000亿的汉白玉开采权……

在这些惊人的诱惑之下,大量参与者趋之若鹜,经过层层发展,会员分布全国31个省市区,甚至还有部分会员来自境外。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案发时,“鑫圆系”公司在全国已发展会员账户达22万余个,涉及金额102亿元。


鑫圆系层级关系图。

“讲个故事来挣钱”

几个网络传销老手的阴谋

杨志伟称,按平台返利模式,在不做实体的情况下能撑4年半。但事实上,“鑫圆系”在案发前已濒临崩盘:主要账户资金大幅缩水,无力兑现此前的积分提现承诺

杨志伟何许人也?他自称“最年轻的副部级领导”,有“政治背景”,是“红顶商人”,实际上只是一名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在浙江从事建筑和餐饮行业的商人,文化程度也只有大专。

他团队中的庄健则是一名网络传销的资深“业内人士”,曾参与过“云联惠”网络传销。在警方的审讯中,庄健声称自己发现“云联惠”资金链有断裂的迹象,花了十多万元请来一名数学家,计算出一个“永不崩盘”的所谓“莫比乌斯循环”式的无限循环模式,即以11.7的系数吸引资金进入,通过不断吸资、返利的循环,实现宽进窄出,达到资金的积累,且这种“永不崩盘”的模式能规避“庞氏骗局”的打击。

最初,庄健带着这一“研究成果”找到“云联惠”头目黄明,要求以技术入股,遭到黄明拒绝后,他便找到杨志伟合作。

工商管理专业出身的斯孝正则是“鑫圆系铁三角”中重要的管理人员,他在网络公司从业多年,深谙P2P网络技术以及网络平台搭建,并声称“这样的模式只要能在短时间内做到1000万人以上,政府就不会打击。”

2016年,三人一拍即合,决定一起“讲个故事给大家来挣钱”,要打造中国最大的网络消费返利平台,誓将“云联惠”“踩扁”。很快,他们建起了管理防护度极高的平台,技术人员中甚至有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的博士。

记者调查发现,“鑫圆系”的骨干成员全部是网络传销的“老运动员”,其中不乏参与过“五行币”“万家购物”的人员。这些人员都具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在归案后,仍辩称自己从事的是“共享经济”。

近日,当记者在丹棱县看守所见到杨志伟时,他称“共享经济本来就是国家倡导的,我创办的共享经济商城的品牌价值不亚于淘宝、京东”,还称“不知道这是传销,传销要关一屋子人,限制人身自由,我根本没有。”

他还称,按照平台的返利模式,在不做实体的情况下能撑4年半。但事实上,“鑫圆系”在案发前已经濒临崩盘。

2017年7月,当警方开始注意到“鑫圆系”时,其主要账户上的资金还有30多亿。到今年1月,主要账户上的资金只有9亿。警方侦查还发现,过去平台的提现规则是每满100积分就能百分之百提现,到2018年1月,规则已经变成满500个积分才能提现80%,其余20%积分只能在网上商城购物。而所谓的网上商城在案发前几乎没有商品销售。警方还掌握到,杨志伟被抓后,他的手下还紧急租赁了库房,采购大批商品堆放进去。“这一行为明显是为了‘洗白’。”刘辉说。

警方经过侦查还发现,杨志伟自称是中国文联影视中心下属企业中联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实为冒充。他所称的“央企”“中国农副产品交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共享经济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均为虚构。他宣称的页岩油和汉白玉合作开发均为子虚乌有。同时,“鑫圆系”在全国注册了上千家空壳公司,大肆发展下线会员牟取暴利。

“鑫圆系”圈到的102亿资金流向何处了?眉山警方表示,目前侦查情况表明,约60%资金用于返利;大量资金用于购买豪车,截至目前已扣押了47台豪车,其中包括劳斯莱斯幻影、宾利等,这些都用于奖励在传销中发挥作用明显的成员;为了扯大“虎皮”,公司在成都的黄金地段租用了写字楼,装修及租金开支了上千万;后期,由于想“洗白”转向实体,还花了好几个亿购买了房地产;还有相当一部分资金去向不明,声称对外投资失败。

传销新变种迷惑性极强

群众提高警惕、监管更要跟上

相较于传统传销,“鑫圆系”的网络传销模式更具迷惑性,但不管模式怎么变,其拉人头、分红利,敛取民间资金,通过不断发展下线的攫取非法利益的本质是共通的

目前,以杨志伟为首的5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眉山市公安局局长罗毅说,“鑫圆系”特大网络传销案是四川省建省以来涉案金额最大、扣押资产最多、涉及地域最广、涉及人员最多的经济案件。“‘鑫圆系’打着国家平台的旗号,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该组织没有任何经济实体,组织和会员的收益均来自加入者的入会资金,其运作模式是典型的庞氏骗局,涉嫌传销等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

案件虽已成功告破,但仍有诸多问题值得反思。

如此一个惊天骗局,为何能在一年多时间里大行其道,并且吸引了大量名人为其站台?

眉山警方表示,变种的新型网络传销模式极具迷惑性。“过去传统传销的显著特征是限制人身自由,现在是通过网络、手机APP、微信发展下线;其次‘鑫圆系’的噱头非常新,以共享理念包装;再次,牌子非常大,竟打着国家旗号开展活动。”刘辉说,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涌现出一些新的经济模式,产生了一些新的经济概念,许多人借这些名义挂羊头卖狗肉、偷换概念,此前其他地方还打掉过以“互助养老”“互助保险”等为名的传销组织。

刘辉说,“鑫圆系”的另一迷惑性在于它所采取的是“太阳线型”传销模式。“不同于传统传销的双轨制、几何倍增式、金字塔式以及极差式的组织架构,新模式包括总部在内,形成的下线关系不超过三层,其目的就在于规避传销罪名。但是不管模式怎么变,其拉人头、分红利,敛取民间资金,通过不断发展下线的方式攫取非法利益的本质是共通的。‘鑫圆系’间接发展的会员和人头早已超过三层。”他说。

有关法律专家还指出,近年来,“五行币”“云联惠”“鑫圆系”等新型网络传销犯罪层出不穷,还暴露出监管的缺失。

虽然公然悬挂国徽、处处打着“国家战略”名号,但记者在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核查系统中,“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和“中国共享经济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均不存在。所谓“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的批准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及高技术产业司,分别于2017年2月15日和2017年4月14日都在各自官网声明与其无关。同时,所谓“中国共享经济公益基金”的授权方国务院参事室也在2017年8月17日声明其为冒名,提醒公众注意识别。

“相关部门只要稍加核实便能发现这是明显的非法组织,但现实中却长时间无人监管。”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昕杰说。他还指出,共享经济、区块链等新经济词汇其实非常专业,在日常生活中被泛化使用后,极易成为违法者标榜的时髦外衣。普通百姓对这些概念的辨识度不高,有关机关应该主动担负监管责任,提醒老百姓有效识别新经济模式和违法犯罪行为,防止群众上当。

西南财经大学西财智库首席专家汤继强还指出,投资的收益与风险是对等的,大众要绷紧这根弦,凡是承诺超高预期收益的项目,一定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尤其是拿着红头文件、打着国家机关的旗号为自己背书增信的行为,一定要进行核实。

评论

网络传销蒙蔽性更强,打击不能守株待兔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 吴光于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依托互联网滋生的网络传销犯罪活动呈大幅上升态势。不法分子打着所谓“多层分销”“虚拟货币”“共享经济”“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对国家经济安全及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威胁。

互联网时代规模庞大的网民群体给网络传销犯罪提供了充分的空间,涉及人员和犯罪金额往往呈几何级数倍增,能极快实现跨越省界甚至国界的飞跃蔓延。

近两年来,四川省眉山市公安机关就先后侦破了“五行币(五化联盟)”“鑫圆系”两个涉及全国多个省份、涉案金额超亿元的特大网络传销犯罪案件。

网络传销较之传统传销隐蔽性更强。传销犯罪组织利用微信等网络宣传、鼓吹资本运作,其发展下线、流转资金、获取收益等操作全部网络化,犯罪组织上下线之间已达到互不认识、互不见面的地步,犯罪分子可躲在幕后指挥操纵,无须走到台前对受众“洗脑”。

大量案件表明,由网络传销引发的风险,已经由经济安全领域向社会稳定、国家安全领域传导。

传统传销犯罪和早期网络传销犯罪活动中,因作案手法相对简单、参与人员相对较少,犯罪分子绝大部分能被打击查处,一般参与人员在参与过程中或在相关部门训诫教育下,基本能及时认清自身参与传销违法活动本质。但由于网络传销犯罪蒙蔽性更强、参与人员增长迅猛,部分参与人员无法在短期内看清传销活动本质,将自身视为合法组织的“信徒”或者其他犯罪的受害者,通过各种途径走上“维权”之路,产生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如“五行币”系列案件中,犯罪组织神化头目张健,打出“爱国就爱‘五化联盟’”“爱国就爱张健和‘五行币’”的口号,同时借境外势力进行大肆炒作,组织参与人员在多个省份开展非法活动;“鑫圆系”案件中,犯罪组织宣称其经营模式合法,甚至通过在总部公司前台大厅悬挂国徽等手段,掩盖其犯罪行为、欺骗群众,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网络传销威胁巨大,仅靠公安机关的事后打击远远不够。新形势下,加强社会面的教育预防、完善立法、加强对互联网经营活动的监管,缺一不可。

面对当前诸多新经济概念,许多群众易被谎言蒙蔽误导,而各地对经济犯罪的宣传远远落后于不法分子对网络传销的包装与鼓吹。各地方党委政府应坚决扛起责任,公安、工商、金融监管、金融机构等部门共同参与,深度揭示网络传销的丑恶本质,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当前,互联网金融由于正处在立法不完善、监管存缺失的发展初期,客观上给网络传销提供了滋生土壤。因此,完善电子商务立法体系、完善网络投资理财法律监管体系也迫在眉睫。与此同时,还应构筑快捷高效的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监管机构与司法机关之间要建立24小时全天候、360度全方位、跨地域、跨部门、跨产业,信息共享、快捷高效、无缝对接、有机衔接的打击传销的监管执法司法合作体制和机制。

多起案件表明,跨境网络传销由于传销组织人员身份、藏匿地和服务器往往处于境外,加强对外协作,对打击跨境网络传销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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